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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殘疾人服務項目一、項目背景 根據云南省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曲靖市有41萬殘疾人,占全市總人口的6.36%,其中持證殘疾人17萬余人。隨著殘障人士日益增長的多元化需求,殘疾人服務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而殘聯部門人員編制有限、專業人才缺乏,不能滿足殘疾人專業化、個性化的服務需求,為提高服務品質,讓更多殘疾人享受到優質服務,2015年曲靖市殘聯啟動了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試點工作,以《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試點工作的意見》(財社〔2014〕13號)為指導,結合實際,科學分析,精心選取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殘疾人就業培訓、殘疾人輔具適配、殘疾兒童治療服務、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等項目進行探索實踐。通過試點,曲靖市形成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殘疾人公共服務供給模式。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科學合理構建試點機制。通過出臺政府規范性文件,為試點工作提供制度性保障。根據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關于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有關文件精神,曲靖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曲政辦發〔2015〕64號),確定了購買主體和承接主體,規范了購買程序,明確了購買事項以及試點時間、目標任務等;印發了《關于成立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曲政辦發〔2015〕65號),成立了由政府領導任組長,殘聯、財政、民政、住建、人社、衛計委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了各部門職責。根據財政部、中殘聯等六部委《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試點工作的意見》(財社〔2014〕13號)和《曲靖市財政局關于發布2015年曲靖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的通知》(曲財綜〔2015〕25號),市政府殘工委辦公室制發了《關于下達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試點項目任務的通知》(曲殘工委辦發〔2015〕3號),將試點工作的具體任務落實到各縣及有關部門;制發了《關于印發政府購買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服務等七個試點項目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曲殘工委發〔2015〕2號),對具體項目的購買主體、承接主體資質,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流程等進行了規范。曲靖市通過積極搭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社會參與、引入競爭的工作機制,為試點工作提供保障。 (二)先行先試,嚴格規范設計工作程序。按照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遵循“先行先試,邊探索邊總結,邊實踐邊規范”的原則,堅持執行程序不打折扣,規范行為不搞形式,從購買主體、承接主體、試點項目、服務合同、服務標準、資金管理、項目監督等方面進行探索實踐。 一是做好項目預算管理。項目資金來源主要為中央、省級經費,不足部分由市、縣兩級按3:7的比例從當地財政預算安排。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前,填寫《曲靖市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申報表》,由當地財政部門對資金進行審核,同意后實施。2015年,全市用于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的資金672.2萬元。其中,先天性髖關節兒童手術服務120萬元,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服務172萬元,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訓練服務300萬元,助視器驗配服務4萬元,就業培訓與崗位提供24萬元,重度殘疾人托養16.2萬元,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36萬元。 二是嚴格規范購買主體。根據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確定曲靖市殘聯和各縣(市、區)殘聯為購買主體。其中,2015年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試點項目,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訓練和殘疾兒童治療服務(0-7歲殘疾兒童先天性髖關節脫位手術和0-16歲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購買主體為曲靖市殘聯,助視器適配、殘疾人就業培訓與崗位提供、殘疾人托養服務、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服務購買主體為各縣(市、區)殘聯。 三是科學選定購買項目。市殘聯黨組理事會認真分析研究,對服務殘疾人項目進行清理排查,決定把殘疾人最迫切、群眾最關心而殘聯又難以有效提供的項目,作為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試點項目,引入競爭機制,接受社會監督,凝聚正能量,實現效益最大化,為殘疾人服務。最終確定將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訓練、殘疾兒童治療服務、助聽器驗配、助視器驗配、殘疾人就業培訓與崗位提供、殘疾人托養服務、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服務納入2015年試點項目。 四是依法確定承接主體。依照政府采購法規,根據購買服務項目性質和采購需求特點,按照招標程序,市殘聯對承接主體資質提出相關要求,制定評分標準,委托曲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施招標。曲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開標前從市財政局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標專家,市殘聯委托一名業務人員參加,對招標項目進行評審。市財政局、市殘聯、市公共資源中心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按照法定程序,認真組織做好招標、開標、評標各項工作,招標公告和中標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中標單位由市公共資源中心報市財政局審批確定,作為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項目承接主體。 五是共同簽訂服務合同。招標完成,中標單位交納項目執行保證金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殘聯和中標單位三方共同簽訂購銷合同;市殘聯與中標單位簽訂購買服務合同,并報曲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備案。 六是制定監督服務標準。為確保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建立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項目服務標準,從機構管理、從業人員、服務項目、服務質量等方面做了詳細規范,作為項目的全程監督規范。 七是嚴格資金安全管理。嚴格按照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招標前,將項目經費統一轉到曲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賬戶。項目啟動后,按照合同規定經市殘聯領導簽字同意后撥付一定的首付款。項目結束,由市殘聯組織相關人員驗收或聘請第三方機構對承接方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確認后,再由曲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規定程序將剩余經費撥付給項目實施單位。 八是加強項目實施監督。殘聯從承接主體資質審核、購買方式確定、購買程序執行到服務過程、資金使用等進行全程監管,確保購買工作規范、服務質量有保障。在服務項目實施過程中,殘聯定期對承接主體、服務對象開展走訪,按照服務標準來監督服務過程,提高服務質量。 九是進行績效分析評估。為確保財政資金投入科學合理,運行安全,承接主體服務到位,建立了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第三方評估機構組成的綜合評審機制,殘聯定期對項目的執行情況和服務對象滿意度進行績效評估,將績效評估綜合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項目資金撥付和下年度選擇承接主體的重要依據。 三、主要成效、問題及建議 (一)主要成效。一是項目任務全部完成并取得良好效果。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項目的實施, 177名殘疾兒童通過手術治療,65例腦癱兒童裝配了矯形器,300名視力殘疾人適配了助視器,改善了功能,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參與能力;110名殘疾兒童通過康復訓練(其中,腦癱20人,自閉癥20人,智力殘疾60人),有10名進入幼兒園或小學正常隨班就讀;80名殘疾人得到就業培訓與工作崗位,通過參加勞動增加了收入;60名重度殘疾人被托養,得到了兜底保障;60戶殘疾人得到家庭無障礙改造,提高了生活質量。二是培育了社會組織。通過購買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訓練服務,市殘聯因地制宜培育社會組織,引進先進康復技術建立了曲靖市陽光康復訓練中心,重點開展腦癱、孤獨癥、智障兒童搶救性康復訓練和心理康復,訓練容量達150人,填補了曲靖市缺乏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機構的空白。 (二)主要問題。由于曲靖市社會組織還比較缺乏,導致大部分項目在招標過程中只有一家單位投標,而無法形成競爭,有些項目甚至流標。如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訓練在第一輪招標中流標。對殘疾人迫切需要、長期實施的項目,整體規劃欠缺,只得一年一批。如2015年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基本存在類似問題。 (三)工作建議。一是持續加大政府購買力度,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扶持培育各類成熟的社會組織參與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并提供個性化指導。二是對殘疾人迫切需要、長期執行的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做好項目預算。對社會反映良好、評估結果優秀的承接單位適當放寬項目的執行期限,減少一年一批,或在下年的招標中采用直接委托的形式,保證項目的延續性。 |